為確保市政建設如期推動、每一分市民納稅錢都發揮最大效益,台中市政府主計處持續精進預算管理制度,透過制度化管控與滾動檢討,全面提升預算執行效率。針對歷年歲出保留金額偏高的情形,全面檢視並強化管理;透過制定管控規範、加強審查機制及定期檢討,在兼顧計畫推動的需求下,促使各機關提升預算執行效率,減少不必要的保留,使保留比率由100年度縣市合併時逾10%,逐步下降至114年度的4.96%,展現預算執行效率持續提升,市府嚴守財政紀律、精進財務管理的積極作為。
主計處表示,各機關於預算執行過程中,營繕工程可能受原物料上漲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無法如期發包,實際情況與原先規劃產生落差,導致當年度預算無法於年底前辦理完成,為確保各項市政服務不中斷,依據預算法第72條規定,當年度未執行之預算,符合條件者得將預算保留至次年度繼續執行。但歲出保留也加重以後年度執行負擔,因此如何在確保各項工程與服務品質的前提下,加快年度預算執行完成,一直是市府努力的重要課題。
主計處透過三階段管理機制,持續降低歲出保留比率。在事前控管方面,各機關就權管業務計畫考量施政量能覈實編列預算,以利當年度預算於當年度辦理完成;在事中追蹤方面,為降低資本支出保留比率,自109年度起推動資本支出預算執行工作計畫,針對保留比率偏高之機關,若預估保留情形未改善,則須進行檢討並提出改善措施;在事後檢討方面,根據資本支出預算執行結果,持續滾動修正相關工作計畫,強化各機關預算執行能力,並將歲出保留情形納入次年度預算編列參據,進一步提升整體預算運作效能。
透過各機關共同努力,台中市歲出保留比率逐年下降,讓預決算不只是冰冷的數字,更是市政建設與市民福祉的重要基礎,透過持續優化各項管理機制滾動式精進,強化各機關預算編列與執行能力,不僅提升預算執行率,更穩健打造更高效率與更具紀律的公共財政體系,確保每一項市政建設與服務如期推動,讓市民實際感受到施政成果。
(6/6*16)*主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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