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方檢察署於去年接獲情資,位於嘉義縣水上鄉赤蘭溪河川地違規棄置營建廢棄物的來源為台中市營建工地,隨即啟動「檢警環查緝環保犯罪聯合小組」機制,由地檢署指揮警察、環保及河川等機關,除破獲非法設置營建廢棄物轉運站外,並循線查獲非法棄置營建廢棄物於河川地的犯罪集團。
中市府環保局指出,此案由台中地方檢察署黃芝瑋檢察官指揮偵辦,初期聯合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及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機關多次開會討論及即時聯繫、分享情資,團隊透過科技執法、智慧分析,結合本局、警政、環境部環域分析資料,先於去年5月15日破獲廢棄物清除機構於台中市西屯區非法經營廢棄物轉運站,違規將營建廢棄物載運至該處進行分類、貯存,並將廢棄物轉交非法集團清理。
地檢署深入追查發現非法集團將廢棄物載運至南投縣濁水溪河床地棄置,隨即指揮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八隊、南投縣環保局、工務局及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分署,經多日監控、勾稽資料並於9月2日漏夜埋伏,當場逮捕3名犯嫌,接連動員近百人次發動4波行動,除查緝22人到案,並查扣多部拖車、曳引車及挖土機,先行去除該非法集團行為(動)能力,避免該集團持續違規清理廢棄物。此外,發現該集團亦將廢棄物傾倒於彰化縣烏溪、貓羅溪及雲林縣新虎尾溪河川地,後續將進行開挖作業,確認損害規模、範圍及計算犯罪所得、恢復原狀費用。
環保局表示,檢警環等機關多年來持續透過聯合查緝機制,展現打擊環保犯罪的決心及行動,呼籲營造業及廢棄物清除機構等事業切勿貪圖便宜、心存僥倖,倘將廢棄物交由非法機構清理或私設廢棄物轉運站,除需與受託者就廢棄物負連帶清理、環境改善責任及可能遭廢止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外,亦要面臨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局提醒,民眾若發現重大環境污染情事,請立即撥打環保局報案專線04-23280380或免付費專線0800-066666通報,環保局將儘速派員前往稽查及追蹤,共同守護環境。
(1/2*12)*環保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羅大隊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7201













